一、環境試驗性質:
IEC(電工委員會)TC75環境條件分類委員會于1981年頒布了“環境參數分級標準”,具體如下:
1、氣候環境因素:
溫度、濕度、壓力、日光輻射、沙塵、雪等。
2、生物及化學因素:
鹽霧、霉菌、二氧化硫、硫化氫等。
3、機械環境因素:
振動(含正弦、隨機)、碰撞、跌落、搖擺、沖擊等。
4、綜合環境因素:
溫度與濕度,溫度與壓力,溫度、濕度與振動等等。
二、環境試驗項目:
氣候環境試驗其項目可分類如下幾項:高溫,低溫,溫度循環,溫度沖擊,低氣壓,濕熱,日光輻射,砂塵,淋雨等,一般將鹽霧和霉菌試驗包括在其中。
在上述試驗項目中可分為單因素,綜合及組合試驗。
三、環境試驗形式:
1、自然暴露試驗:
是將樣品長期暴露在天然環境中,它分為加負荷和不加負荷兩種。
2、現場試驗
為評價、分析產品的可靠性,在使用現場進行的試驗叫現場環境試驗。
3、人工模擬試驗:
是將樣品放在人工模擬試驗箱中進行的試驗。
一般來說,自然暴露試驗和現場試驗能真實反映產品在實際使用中的性能和可靠性,也是驗證人工模擬試驗準確性的基礎,但這二種試驗的不足之處是試驗周期長,花費人力物力大,因此只有對可靠性要求較高的產品才進行這項試驗。而人工模擬試驗是電工電子產品可靠性研究中常見的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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