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擊試驗臺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1、沖擊試驗臺在運行過程中,切不可轉換設置參數和改變沖擊方向及沖擊波形,如需更改參數應先關閉啟動旋鈕停機后,方可進行設定。
2、設備不可空載和過載運行
3、功能輸出時,主要通過功能調節器輸出頻率的振幅,此時微調調幅調節旋扭只起到微動調節的作用。
4、調節振幅應注意不可超出沖擊試驗臺本身振幅范圍,否則會出現失控或異響狀況,應立刻停止工作予以更正。
5、正常工作后,或常時間運行,應固定好臺面主被測物,以防沖擊移位造成物件損失。
6、臺面不可常時間工作在超載或空載的大振幅狀態。
7、控制箱為電源控制部件,決不可承受重物及劇烈振動。
8、工作中切不可拔插任何連接線。
9、沖擊試驗臺控制箱及臺面皆有散熱孔,任何物流及雜物不可入內。
10、發現異聲應立即停機檢查,或聯絡廠家處理后方可繼續運行。